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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条件
1、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上,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 12% 以上;或在细分行业中,企业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国内排名前十位;
2、近三年总研发投入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需达标:销售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不低于 5%,5000 万元 —2 亿元的不低于 4%,2 亿元以上的不低于 3%;或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%;或具有省级以上授牌的技术研发机构和稳定******的研发团队;或是高新技术企业;或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******企业;
3、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主要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国内行业成熟优质水准,拥有专利技术;或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,持有省级认证商标或省级特色产品。
优惠政策
认定成功后,企业可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,争取对应政策扶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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